《博湖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政策實施方案》意見征集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社保扶貧政策,切實減輕貧困人員參保繳費負擔,確保困難群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府代繳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現將方案具體內容公布如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bhxzfbgs@163.com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博湖縣人民路153號黨政辦公綜合樓政府辦公室203室,郵政編碼:841400 ,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3日。
博湖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政策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充分發揮社會保險政策作用,完善落實社會保險扶貧政策,在普惠政策基礎上給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特殊政策,提升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能力,支持幫助貧困人員全部參加社會保險,讓貧困人員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保服務。
二、政府代繳
自2018年1月起,我縣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縣人民政府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組織實施
(一)明確職責,精準摸排。各鄉鎮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并設立村(社區)級聯絡員,仔細摸排,建立精準扶貧貧困人員花名冊,做到鄉不漏戶、戶不漏人,確保貧困人員應保盡保。
(二)扎實做好臺賬。社保經辦機構在參保登記和待遇領取層面分類做好貧困人口臺賬,做到數據詳盡真實,并實行動態管理,及時反映出我縣社保扶貧政策落實情況。
(三)資金保障落實到位。縣財政局負責每年根據縣社會保險管理局提供的困難群體參保人員匯總名單,安排資金,由縣社會保險管理局為貧困人員辦理代繳手續。
(四)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保扶貧知曉率。結合“訪惠聚”、“民族團結一家親”、“農牧民夜校”等活動,將社保扶貧惠民政策宣傳到位。
(五)落實監督機制。對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代繳政策的貧困人員在縣社保經辦機構、鄉(鎮)、村(社區 )進行公示,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用戶登錄
還沒有賬號?
立即注冊